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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陸海空軍刑法
第五十二條 侮辱長官上官罪
公然侮辱長官或上官者處兩年一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新臺幣20萬以下之罰金。
所以以下之系列文章,是屬於自撰之故事
「如有雷同之處,純屬巧合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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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.10.30(星期一)
海巡受訓-惡魔島歷劫
MSN匿稱:
從海巡惡魔島脫逃三天< 10/28~10/31 12:00> http://blog.yam.com/chinan
大家可能都覺得我在海巡受訓的日子會比陸軍新訓來的輕鬆吧!想當初我從成功嶺出來時也是這樣想的,我就把這幾天的小記事,用手冊中一段,一段的寫法呈現。
話說在成功嶺結訓七天後,加上10月的補休,連放了快10天,等我到部隊報到前,都忘了去探聽清楚要去的單位是怎樣的地方,只知道是很操,那知等我在部隊門口遇到同行的弟兄們時,才開始我緊張的過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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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就是您所提到的預士班長,未經我的同意,您在您的BLOG引用到我提到的操課內容,部隊長官已經在關切我了,造成我相當大的困擾,希望你能在12/5前將關於我提到的部份予以刪除,祝福你軍旅生涯順利,加油!!